
很多人信访走了一圈,发现该挨骂的一个没少,该追责的一个没动,气得想把材料撕了。
先说个残酷的点,信访部门手里只有三样建议权,改进工作、完善政策、建议追责,没有谁谁谁必须立刻处理的硬杠子,更没有一套详细的追责细则。你指望它一个口子把所有人拉出来问责,这个预期一开始就偏了。真能动手的,其实是上级机关、纪委监委、组织部门这三块,你要搞清谁干啥。
上级机关是干嘛的,就两个动作,责令改正,处理责任人。《信访工作条例》里四十多条到四十六条直接点名写了,可以由上级机关、上级单位严肃处理。它不一定天天冲在前台接待访客,但真要动一下,下级部门压力立刻变脸。上级机关范围挺宽,既包括行政隶属那一条线,也包括业务主管那一条线。比如一个县教育局压着教师的信访材料不办,它上面至少有两个能管的,一个是县政府,一个是市教育局,你别老蹲死一个口子等人良心发现。
纪委监委盯的是人,不是事。你要跟它说清楚,是哪个干部吃拿卡要,是谁借机打击报复,是谁泄露举报材料,让你后续生活一地鸡毛。组织部门盯的是干部履历和考核。信访问题一多、属实的多,被反复实名举报,这些都会变成一个个小红点,挂在考核里。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三十条已经把这事写得挺直白,信访问题要纳入干部考核。你可以不太懂那套表格咋填,但要清楚一点,问题一旦被组织部门记账,踩雷的人往上走就没那么轻松了。
关键卡在这,追责不是自动播放。没有人帮你往前推一步,它就躺在那儿做一个材料编号。所以你要换个思路,不是只去讲自己多冤,而是要把问题推到能按下追责按钮的人眼前。前提是,你的事本身要够得上追责门槛。这点很多人忽略,啥都往“违规”“渎职”上套,结果越闹越被动。
条例里点出的追责场景其实挺清楚,干部明摆着违法违纪,吃拿卡要、打击报复、拿权吓人,这种属于纪委监委直接能上手的。还有该办不办,拖着不办,明明事实清楚、政策清楚,对方硬装看不见,这类上级机关有空间发力。再就是程序严重不合规,比如不告知、不受理、不答复,哪一个点你有证据,哪一个点就能写进追责申请里。还有一些情况后果比较重,引发群体性事件,当事人极端行为,重大财产损失,虽然一般人不会碰到这么极端,可逻辑是一样的,只要到了“严重后果”这一步,上级机关不会当没看见。还有泄露举报信息,把材料转给被举报人看,或者干脆拒不执行上级已经作出的支持性意见,这些都明确挂在条例里,是可以追责的事情。
有些诉求就不在这条线上,比如你觉得政策本身不合理,或者要的待遇明显超过现有政策,或者已经在走诉讼程序。这些就算你跑十趟信访,也很难扯到追责上。你可以不满意,但人家未必违规,所以第一步是冷静判定,你手里的事,是合理诉求办不下来,还是对方真的踩了规定。
你要真想推动追责,可以从上级信访部门下手,用实名,把问题递到更高那一层。别只在基层原地打转,一遍遍被同一个窗口敷衍。可以通过国家信访局网上平台,把材料发到市、省信访局,在内容里点名某单位、某干部存在不作为、乱作为,写明违反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几条,请求上级督办并追究责任。实名很关键,留手机、住址,方便回访。匿名件大概率只能躺在箱子里,能不能翻出来督办全看运气。信访部门对那种应受理未受理、超期不办结、重复投诉没回应的,会有一套督查机制,只要进了重点督办名单,下面的单位就得开始忙着写材料。
碰到干部作风问题那类,直接找纪委监委举报,效果往往比你在信访窗口吵半天实在。可以通过当地纪委监委官网,或者一二三八八举报平台,电话、网页、应用都行,也可以寄信到纪委监委信访室。举报内容越具体越好,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行为、证据线索,挨条写清。能对上哪条党纪,或者哪条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就把条款写进去,别怕看起来“较真”。附件能加就加,比如不予受理通知书、录音、聊天记录、证人联系方式等,都能帮你把事立住。注意一点,纪委监委只管干部有没有违纪违法,不负责替你把事情办成,所以举报材料别全是诉求,要把矛头对准干部行为。
有的人会选择再加一层外部压力,给主流媒体提供相关线索,尤其是一些典型的信访失职问题,很容易当成作风建设案例曝光。还可以留意中央或者省委巡视组进驻的公告,巡视期间,对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这类问题相对敏感,一些地方怕被点名曝光,对这段时间收到的材料会认真很多。
整个过程中有两个小技巧,能明显抬高你被重视的概率。一个是“一事一诉,一错一追”。别把所有不满都打包写在同一封信里,看着吓人,其实很难办。把每一件事拆开,清晰对应条款,哪一条是什么错误,谁做的,违反了哪条规定,让处理单位没办法一口吞下去糊弄。另一个是,每一步都要书面回音。网上信访、挂号信、现场登记,都要能留痕,能要回执就要回执,每次都明确写一句,请在十五日内书面告知是否受理及处理程序。如果对方拖着不回,这本身就是新的问题,违反的是条例里关于办理时限的条款,你可以直接把它升级到上一级当作新证据。
到最后,在复查、复核阶段,你别只说原来的处理不公平,一起把追责这条带进去。可以在申请里加上一句,原办理单位存在推诿拖延、程序违法、态度恶劣,涉嫌违反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几条,请求复查、复核机关一并移交纪委监委或上级主管部门问责。这样一来,解决问题和追究责任绑在一块,上级在作出新意见时就不得不考虑,要不要顺手把人也点一下。
追责这件事确实不轻松,基层护短很常见,没有证据、只有情绪很难撑住整个流程,你要花点时间把书面材料、录音、证人这些东西攒齐,也要接受一个现实,很多时候要多次、多渠道、持续去敲门。网上信访留痕,纪委举报盯人,媒体和巡视造势,这几招组合起来,才可能把那个“上级责令改正、纪委立案、组织部门记账”的机器勉强推起来运转一下。你觉得在自己所在的城市,用这套打法,有机会把一个长期拖着不办的信访问题推到追责这一步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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